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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教室里的墨迹(书法教室里的墨迹(第22页)“仓库在哪?”
“城西旧货市场,13号仓库。
我还没去看。”
“您3月14日晚上在哪里?”
“在家备课。”
陈秀山说,“老年大学有监控,可以查。
我七点到九点都在办公室。”
又有不在场证明。
线索似乎又断了。
但林海注意到信里的一个词:该还的债。
吴建国认为自己有债要还。
对谁还?陈秀山?还是其他人?“陈老师,”
林海问,“您知道吴建国说的‘债’是什么吗?”
陈秀山沉默良久,然后低声说:“也许……是人命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我姐姐死后,吴建国说过一句话:‘秀兰的命,我以后还。
’我当时以为他疯了,没当真。
现在看来……”
吴建国可能真的认为自己欠妻子一条命。
所以十五年后的约定,可能是与妻子的“重逢”
——用死亡偿还。
“但他是被杀的。”
林海说。
“也许……”
陈秀山的声音很轻,“是他求别人杀他。
他知道自己下不了手,所以找人帮忙。”
求死。
这个可能性林海想过,但如果是求死,为什么布置那么复杂的现场?为什么调准所有钟表?为什么手握齿轮和怀表?“除非,”
林国栋开口,“帮他的人,也有自己的执念。
两个人的执念叠加,产生了这个仪式化的现场。”
吴建国想死,想与妻子“重逢”
。
而帮他的人,想“纠正错误”
,想“完成约定”
。
两个人目标一致,但理由不同。
这个帮凶,可能就是那个“第三个人”
。
“陈老师,”
林海最后问,“您觉得,谁可能帮吴建国完成这个……‘约定’?”
陈秀山想了很久,然后说:“一个和他一样,认为时间停在那天晚上七点十五分的人。
一个也失去了重要东西的人。”
也失去了重要东西的人。
可能是陈志刚(失去了师父的认可和十五年时光),可能是李卫国(失去了职业生涯和内心安宁),可能是王德发(失去了同事和工作环境),也可能是赵永强(失去了什么?)。
甚至是陈秀山自己——失去了姐姐。
但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,或者有矛盾之处。
“先去看仓库。”
林海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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